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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探黑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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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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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位想要进行询问的目标就是当年最后一位被害人的男友,只不过根据联系的时候,隔着电话也可以感觉到对方的状态并不是很好,加上对方的工作也比较忙,因此并没有急于要求见面。而是把时间安排在了下周。

  至于等待的这段时间,黑小川和车煌二人几乎每天闭门造车,只是闷在房间里整理的所有资料。黑小川也抽空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顺便陪了陪申子琪。当然,关于案件的部分并没有被耽搁,根据几天以来付出的努力,黑小川确实从手头的线索中发现了一些内容。准确的说,是从中整理出了一些关于犯人的大致范围。

  首先,是犯人的年龄。根据黑小川的推论,犯人年龄应该是在三十到四十多的这个范围。考虑到犯人要实行杀人,抛尸,处理现场等一系列操作,那么年龄越大则越有可能受到体力,以及身体状态的影响,因此可能性较低;同样,犯人在十二年前所完成的抛尸,比起人力搬运的麻烦程度以及被发现的可能性,估计是开车进行了搬运,因此虽说还不能否定未成年人偷开车的情况,但还是考虑被告人已经合法拥有驾照比较稳妥。这样一来即使是开家里的车也算是说得通。也就是说,十二年的犯人应该至少年满十八岁,所以现在三十到四十多的这个年龄应该是最为合理的范畴。

  接下来便是犯人的体型,以眼下十三名被害人的尸体作为参考,被害人的身高基本分布在160到170的范围,而且所有被害人颈部的勒痕都存在自下而上的倾斜,因此可以得出犯人比被害人高的结论。即使考虑到犯人使用了从背后踢被害人的腘窝以至失去平衡的手法,但是依旧要考虑足以顺利进行抛尸等操作,那么犯人的身高也至少应该在170。同时根据对所有犯罪现场的调查,不论是案发当天,还是案发前后的任何时段,现场附近都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目击证词,如此考虑的话,犯人是标准体型的可能性极高。

  其次根据被害人的尸体情况来说,犯人并没有选择使用用刀刺杀之类的手法,而是选择了使用绳索勒死被害人的这种手法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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