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税务的难题
人主体资格。”
“陈总,2014年进来的股东,是以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出资的,这种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你们有些发票有问题,虽然比例很小,但建议这些有问题的发票不要入账。无论在挂牌前还是挂牌后,发票一旦查出有问题都有可能招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你们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的规范性管理,尤其在开具、接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程序,重点审核‘账’、‘票’的一致性。”
“陈总,今年年初那次个人股东转让,公司没有及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公司股改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也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陈总,该交的税需要这个月马上补交,主观故意的偷逃税行为,会构成“新三板”审核中的实质性障碍。”
“如果你们因为特定的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税款,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否则,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制裁,并又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障碍。”
“陈总,不能什么事情都拖到最后一刻,企业挂牌前补交大量税款,需要有合理的说明,否则若补缴金额太大,也会成为挂牌新三板的障碍因素。”
通过这次“税务代催”经历,王暮雪深刻认识到了我国新三板企业与IPO企业的差距。
新三板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能力不足,规范性差,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