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门姑爷要翻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二十四章 达成共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虽然早就有了这个猜想,但在真正听到的时候,总队长还是特别的为难。

  他脸色短暂的僵了僵,接着就很是为难的开口。

  “刘公子,不是我不愿意放人,实在是没有办法,这两个人得罪的是郡主。”

  “郡主的身份很尊贵,我们根本没法不从,你看……”

  “郡主没法不从,那我就可以得罪了吗?”

  刘玉脸色在瞬间发生变化,看着特别的生气。

  总队长立刻跪在地上,诉说着自己的苦。

  “刘公子,如果我没有答应郡主,那肯定是直接放人。”

  “可我刚才答应郡主了,会严惩这两个人,所以我没有办法。”

  “你看能不能让这两个人待在大牢里?我想办法照顾,不让他们受任何的苦。”

  听到这话,刘玉还没有回答,两个父亲就冲了上来。

  “说什么照顾,如果想照顾就直接放了我们的孩子。”

  “在你们大牢里面待着,本身就是受苦,我们不同意,必须把我们孩子放出来。”

  这两个人说的话,让总队长特别的恼火。

  不就是狗仗人势吗?至于这么高调。

  如果不是刘公子带他们过来,他们连门都进不了,更别说在自己面前嚣张了。

  想到这里,总队长对他们没有什么好脸色。

  “你们不同意?那就把你们的孩子管好,不要让他犯这种事,这样我们都不为难?”

  总队长的话让两个父亲在瞬间噎住,不知该说什么?

  他们吞吞吐吐半天,最后齐齐的看向了刘玉。

  可刘玉只负责帮他们救人,并不负责帮他们出气,连搭理都没有搭理。

  “确实是不能让他们留在大牢里,总队长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其他的我们都能配合。”

  “如此便多谢刘公子了。”

  刘玉能做出这个让步,已经实属不易,总队长不能再强求什么。

  他短暂的思考片刻,最后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把事情推给县令。

  答应郡主的人是自己,不是县令,如果县令做出放人,那他们都能
第二百二十四章 达成共识(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