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陆离薛仁贵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章 机会来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经过好一番讨论,邓艾和李冰才就水库上面的事情打成一致,不过二人都兴高采烈的,显然是遇到了知音,当然,邓艾还是口吃,不过李冰也不嫌弃。

  “我说各位,你们说了这么多,这水库能不能修,还没问过我呢”

  不知何时,徐霞客也来了,手里抛着一块有些泛黄的石头。

  “嗯?这位大哥有何见教?”

  李冰对着徐霞客拱了拱手,颇为客气地说道。

  “哈哈,见教谈不上,来,看看这个,这是铁矿石,刚刚我在那个山头上发现的,如果我们看错的话,那里也在你们的图纸上吧?而且,这条矿脉的走势非常复杂,你们这张图,恐怕要好生改改才是啊!”

  徐霞客看了一眼他们画的图,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乱,但是实际上看得懂的人还是可以看出其精妙之处的。

  “哦?来,请”

  李冰又掰了一截木炭给徐霞客,这下子两人组变成了三人组,继续讨论了起来。

  “主公,我见这里有些军士,先去训练一下”

  于禁感觉头都大了,他不是没文化,可是他读的都是兵书,这个水利方面的确实听不懂。

  “好,去吧”

  陆离也是乐得清闲,正好薛仁贵走了,于禁可以接替他。

  “主公,我去看看那边的商铺修得怎么样了”

  沈万三也是溜了。

  陆离摇了摇头,走到一边,拿出最后一张人物卡,然后使用,哇,金色传说……白色普通。

  张三·亡灵(D)

  武力:5

  谋略:5

  屯田:5

  技能:好吃懒做(消耗食物是别人的两倍,自身没有经济产出)、法外狂徒(不管犯什么罪,不会被抓进监牢超过三天)、偷鸡摸狗(途经有价值物品地区的时候,总会想办法搞一点)、地痞流氓(拿起板砖之后,武力值提升到80)

  陆离:???

  啥玩楞?好不容易出个四个技能的,你特喵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法外狂徒张三?

  “大哥,有没得吃的,我饿了”

  一个猥琐的身影出现,说话的时候还贼兮兮地把刚才徐霞客扔到地上的那块铁矿石揣进兜里。

  “没有”

  陆离面无表情,亡灵NPC吃个什么东西,有空去找尸体啃两口就行。

  “唉,日子苦啊”

  张三摇了摇头,坐在地上唉声叹气起来。

  抽卡完毕,陆离看了一眼那些兵种,准备融合了。

  100个骷髅骑兵,加上变异绿蟒,融合!

  绿蟒骑兵·亡灵(D)

  攻击:1100

  防御:1000

  生命:7w

  技能:挑刺杀、绞杀、嗜血一击

  100个骷髅枪兵,加上赤风火焰鸟,融合!

  烈焰鹰骑·亡灵(D)

  攻击:1300

  防御:800

  生命:2w

  技能:烈焰突袭、燎原吐息、掠火流星

  属性提升了不少,倒也不错了,就这样呗,陆离确认了一下领土之后,小麦都已经种下,幽灵果实也种了下去,都已经开了一茬,又卖掉了五个金币,准备下线。

  下线之后,陆离好好地洗漱了一番,拿起手机看了一眼,金币卖了出去了,现在银行卡里面余额足足十五万余额,放在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短短时间竟然可以有这么多钱,可是,唉,就这样吧。

  沉沉睡去,早上依旧起来,捡破烂,然后豪横地打了一个100块钱的盒饭回家,两荤一素,路过楼底下的时候买了一瓶啤酒,回到破出租房,一边逛着论坛,一边吃饭。

  发帖人:锋线小编

  求救!我是清水镇一个普通玩家,现在版本活动到第二天,马上到第三天,但是那帮穷凶极恶的亡灵阵营已经到了镇子外边,我就想问,如果清水镇真的被灭了,我们这些玩家怎么办?是同样加入到亡灵阵营,还是变成散人玩家重新定居?

  玩家嘤嘤嘤啊:不知道,没见过

  玩家冥九川:穷凶极恶,咳咳

  楼主:大佬!我只是描述NPC,现在加入亡灵阵营还来得及吗?

  玩家落笔风雨:不会

  楼主:?

  玩家落笔风雨:清水镇不会沦陷

  楼主:……

  这篇贴子很快引起了火热的讨论,别的小镇版本活动都是双方大战,不分胜负,唯有这个清水镇这里,亡灵阵营连续得胜,兵临城下。

  上线,刚刚刷新,陆离就被震撼了一下,好家伙,这些人已经开动了,石匠被召集到了铁矿那里采矿,清理出来的石头被拿来切成石料,碎屑什么的拿来铺路。

  水库范围已经拉起了隔离线,里面有一群骷髅正在忙活着挖土,多余的土先堆到一边,水渠也挖出一条浅浅的痕迹,大体规划已经完成,就等着开工。

  查看领地信息,发现于禁已经开始招兵了。

  于禁招募了骷髅剑士×10

  于禁招募了骷髅剑士×20

  现在总共有480个骷髅农夫,开垦了400块地种植小麦,还有10颗幽灵之树,每棵树分配了一个农夫照料,剩下70个,20个在磨坊工作,50个在帮着动工。

  商铺也已经完成,沈万三进驻,陆离把自己背包里面的用不上东西全部扔了进去,反正就那样,不过那个青铜器胸甲的确不错,现阶段也是很不错
第七章 机会来了(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