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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我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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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余淑恒情难自禁(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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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房间沉静下来,老样子,李恒先是专心看会书,研究文献资料,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直到他情绪酝酿到位时,他才放下书本,执笔在早已经准备好的本子上开始写作。

  这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头一回陪伴,体验润文式的陪伴,余淑恒以为会比较鼓噪,但事实相反,她沉浸进去了。

  他看书,她也看自己的书。

  他写作时,她合拢书本,目光先是在他身上缓缓游一圈,而后落在纸上,看他一字一字写作。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感觉,看一个人写书是这种感觉,很特别,她一时都无法找到精准的词汇来形容。

  如果硬要找对应意境的话,她想到了桃花源记中的世外桃源。

  或许,这就是润文口里的世外桃源吧,

  毕竟眼前这人可不仅仅是一个小男生,还是国内鼎鼎有名的传奇作家,

  创作的《活看》和《文化苦旅》曾广受好评,备受专家学者赞誉。

  书写得好,再有传奇作家光环加持,给人在精神上的享受是不一样的。

  今天李恒写得是《白鹿原》第9章。

  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黑娃私奔风尘妻,田家赠银结连理。

  黑娃落脚到渭北一个叫将军寨的村子里,给一家郭姓的财东熬活。将军寨坐落在一道叫做将军坡喜爱的河川里,一马平川望不到尽头,全是平展展的水浇地.::

  一开始还好,他写得细腻朴实,余老师看得非常投入,忘了神。

  可是看看看看,她发现慢慢不对劲儿了,尤其是他写到黑娃的手指触碰到了勾在碗底上的小女人的手指,那一瞬间,黑娃的心就猛地跳弹起来,·..「娥儿姐,娥儿姐...:」小女人听着一把抓住黑娃的胳膊,从炕上翻坐起来,扑进对方的怀里。黑娃双臂紧紧楼包住小女人,那个美好的肉体在他怀里抖颤不止.::

  李恒把整个床上的过程描述了一遍,

  写的过程中,他自己也或多或少也受了些影响,口干舌燥的,他左手伸出去,欲要拿起茶杯喝口水。

  结果杯子稍微距离有点远,一时间没拿到,就在他要略微倾斜身子拿水杯时,余淑恒把杯子递给了他。

  若无若无地,在接杯子的过程中,两人的手指触碰了一下,顿时一哆嗦,像极了书中的黑娃和娥儿姐的开始..:

  本来很正常的一次意外接触,可因为书中刚刚发生过,望向彼此的两人都觉得世界格外的宁静。

  加日胡瓶1

  刀时沿有声响,开门关门一气呵成。

  等做完这一切,等离开了他的视线,刚刚还无比镇静的余淑恒顿时变幻成了另一幅模样,脸蛋破天荒地红晕起来。

  真的是破天荒!

  这是她26年来,头一遭感受到身体发热,面色发烫,

  因为异样情绪遍满全身,她哪都没去,直接进了里边的卧室,关上门,

  她坐在床沿试图平息起伏跌岩的某些念头。

  可思绪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泄而下,满脑子都是书里的情景,都是他笔下描述的黑娃和娥儿姐翻滚的场面..:

  想着想着,许久过去的她,脑海中的情景再次变幻,变幻成了昨夜梦里的场景,他多情又多趣..

  20来分钟后,余淑恒走出卧室,对门外的曾云说:「你在家里照顾好他,我有事出去一趟。」

  曾云不问缘由,点头。

  余淑恒走了,带上行李,开着越野车离开了白亏原。

  一同的还有吴蓓。

  一路上,车里都没说话,直等到离开黄土台原地界,余淑恒才打破沉寂:「西安哪里比较好玩?」

  吴蓓试着回答:「秦始皇陵兵马俑、古城墙和大雁塔。」

  余淑恒问:「你去过?」

  吴蓓说去过。

  余淑恒想了想,停下车子:「你来开车,我们去大雁塔看看。」

  吴蓓换到了驾驶座,驱车直往大雁塔而去。

  余老师的离去,并没有影响到李恒,他短暂的失神过后,再次恢复到了创作中。

  黑娃和娥儿姐这一部分写得热血澎湃,但时间也非常容易过,这不,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晚上8点过。

  曾云在外面窗户打探了几次,见他一直伏案桌前,没敢去打扰。虽然由于刚刚才接触,还不知道李恒具体在做什么?

  但老板那么看重他,还特意为此跑来白亏原陪伴,让曾云不敢有任何懈怠的想法,兢兢业业守护着。

  晚上11点过,李恒终于写完了第9章,大概写了14000来字。

  不过他没时间修改了,实在是太他娘的饿了啊,肚子在咕噜咕噜打雷叫呢,饿得晕乎快没力气了,哪还敢耽搁?

  把稿子规整放入抽屉,李恒打开书房门走了出来,头就撞上了曾云。

  他问:「屋里怎么这么冷清,老师人呢?

  .

  曾云回答:「她走了。」

  李恒意外:「走了?」

  曾云像木头一样在原地,没回话。

  李恒问:「她有说是去哪了?是回沪市了吗?

  曾云摇头:「不知道。」

  李恒再问:「她什么时候走的?」

  曾云回答:!「下事2点左右。」

  李恒问:「她走前有什么交代没?」

  曾云摇头。

  好吧,这女人一问三不知哎,李恒登时没了交流下去的兴趣,「我饿郑我手与意站引曾云转身进了厨房,端了两菜一汤出来。

  两菜是辣椒炒蛋和米粉肉。

  汤是排骨汤。

  他吃了几口,登时明白过来,为什么余老师说她厨艺很一般了。

  奶奶个熊的,这哪是一般哇,简直在糟蹋美食好吧!

  太、太那个了些...算了,毫人嘴短,李恒硬生生憋住了满腹牢骚,大翅大翅毫了起来。

  不大翅能行吗,人都快饿懵了。

  狼吞虎咽毫完饭,他接着洗了个澡。

  就在他打算去门外活动活动筋骨、溜达溜达之际,一辆车灯从远处直直射了过来。

  曾云说:「可能是老板回来了。

  但她话还没说完,后面又出现一辆车灯,接着第三辆、第四辆、第五辆:

  曾云眉毛了一下,对他说:「不是老板她们,李先生,你先回屋内。」

  很明显,对于一切未知事物,她第一时间开始警惕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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