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第 12 章
阮辞拼命把牛肉咽下去,狠狠瞪他一眼:“这位老爷,我也不是你家下人,可别动手动脚。”
楚飞云斜倚在假山上,“你是秋家的小厮吗?”
阮辞:“我凭什么告诉你。”
反正下午就知道了。
他把剩下的卤牛肉塞进嘴,又把油纸包团吧团吧藏袖子里。
楚飞云这才注意到他身上的衣服虽然颜色不大起眼,但都是有浅色的暗纹。
如果是久居京城的人士,肯定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专供皇家的缎子。
可楚飞云不是,他刚从西南边境回来,为人也有些糙,不像那些久居京城的精致人士,看点线头,一点花纹,便能判断人的三六九等。
他就是觉得这个躲着偷吃肉的傻小子,很可爱,是比较受宠的小厮。
“去拿只我带的西域特产来。”
楚飞云对近侍打了个响指,他又伸手挼阮辞的脑袋,笑道:“送你个稀罕东西,你肯定喜欢。”
阮辞斜眼瞧着他,那么大的个子,堵住假山林唯一出口,叫他出去不得。
这么大的身板,这么憨的人,也不知那个龙傲天先生怎么草的下去?
近侍动作很快,几分钟后拎着一只雪白的大毛团过来。
楚飞云拎起那毛团的耳朵,直接塞进阮辞怀里,得意洋洋地说:“西域特产,很可爱吧。”
这是个毛多的令人发指的大兔子,像个蒲公英,但是十分温顺可爱,被拎着耳朵提来提去都不挣扎,就缩在阮辞怀里,温暖又软乎乎的一大团,只有三瓣嘴不停蠕动。
楚飞云笑得很得意。
阮辞面无表情,并没有如楚飞云所想的那般,把兔兔捧上天,惊呼好可爱哦。
楚飞云再次强调此物的珍惜:“这是西域小国特产哦,京城都没有的,我只送给了我弟媳,还有你。”
一般坤君就喜欢这些软软的小可爱,如果再稀有点,能让他们出去炫耀,那就更好了。
阮辞捧着兔子打量